1、1个选民只能领取1张选票。如果接受其他选民委托投票的,不得超过三人。
2、这次选举苏州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代表的票上共有候选人2人,应选1人。
3、每张选票选举的代表人数,应是本选区的应选代表人数。等于或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选票有效;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选票作废。
4、对代表候选人,选民可以投赞成票,可以投反对票。可以另选其他选民,也可以弃权。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,就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“〇”;如果反对,就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“×”;如果另选他人,应在对某个候选人投反对票以后,在“另选人姓名”栏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“〇”,但另选的对象必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民。如果弃权,则不画任何符号。
5、选票一律采用钢笔、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。字迹要工整清楚,不得涂改。
6、不会填写选票的,可以请你信任的人代写,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,代写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写。